说  明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要求以及工艺相同的项目尽量仅在一个专业设置的编制原则,新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取消了路灯工程的内容,路灯工程将归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之中。但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目前尚未编制完成,因此,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未能颁布使用之前,编制了该补充定额,以满足路灯计价的需要。

本补充定额作为《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补充,主要内容包括路灯控制箱安装、电缆头制作安装、埋地管道敷设、基础、接线井、金属杆组立、单臂悬挑灯、双臂悬挑灯、高杆投光灯、庭院灯、景观柱灯、多火景观组合灯、高杆灯盘、桥栏杆灯、地道涵洞灯、信号灯、地埋灯、路灯设施编号、灯杆除锈、刷油漆、电气调试等。

本补充定额编制的依据、细则及其适用范围、作用均同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为便于使用和管理,本补充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均按原定额单价计算(原定额人工单价已调整为26)

材料按到工地价考虑,本补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材料运输,除甲方提供的没有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可以计算工地运输外,其余不能另外套用工地运输定额。